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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实现充分发挥文化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效益、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,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服务,按照上级局的要求,我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。 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白天:9:00——18:00,晚上:20:00——22:00,周六、周日白天:8:30——18:00,晚上:19:30——22:00,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(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说明)。 免费开放公众须知: 1.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,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,不争抢活动器材,严禁违规使用器材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 2.遵守公共秩序,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不在室内吃东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垃圾,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,严禁携带宠物进入。 3.注重文明礼貌,不大声喧哗,不追逐嬉戏,不打架斗殴。 4.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,严谨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,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。严谨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,严谨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。 5.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、秘密集会、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。 6.严禁在上下楼梯和转弯处打闹、推搡、起哄、突然停留、大声喧哗、恶意扰乱秩序等行为,以防意外。严禁将身体靠扑在楼梯走廊的栏杆上。严禁在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上坐立、打滑。 7.活动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,公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,依次按顺序进出。 8.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 9.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,文化馆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10.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 群众文化活动厅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因本馆场地设施资源有限,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、公平的分配和使用,同时确保文化馆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 1.各类排练厅、培训教室仅用于舞蹈、戏剧、曲艺等教学排练,不另作其他用途。 2、展厅专供公众参观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等方面的公益性展览,群众性的艺术作品展览,不另作其他用途。 3、社会单位、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本馆文化活动场所,须提前半个月申请预约,以便安排活动档期,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、科学性、及时性。 4.办理预约登记时,请预约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、加盖有单位公章(负责人签字)的《毕节市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厅室预约使用申请表》。《申请表》由我馆统一制定,在我馆领取。 5.在保证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,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,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,经审核通过后,统一安排使用。 6.活动结束后,请与文化馆管理人员联系做好交接工作。 7.预约登记地点:毕节市文化馆咨询台。咨询电话:0857—8243079注:凡使用文化馆设施或毕节市文化馆活动的人员,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,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毕节市文化馆 2019年1月7日 一、 免费开放公共空间:
二、 全年免费培训项目:
三、 免费培训运行方式:
1、常年阵地培训 (1)、以毕节市文化馆场馆为主要培训地点,以外聘专家老师为主体培训老师,常年开展各项免费培训。 (2)、在毕节城区各社区(街道办)文化站(室)设立“毕节市文化馆免费培训网点”,由市文化馆指派专业老师开展常年免费培训。先设试点,再向全市推广。 (3)、在毕节市各知名培训机构设立“毕节市文化馆合作培训网点”进行合作培训。双方师资、学员共享,降低学员收费,由市文化馆对培训机构进行课费补贴。先设试点,再向各合作培训网点推广。 2、临时外出培训 为各社区、单位、团体提供临时性短期展演、节庆等文化活动所需项目辅导培训。 3、远程网络培训(正在建设中) 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直播形式开展相关专业培训。 (二)、师资情况: 充分发挥文化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公益性工作特性,综合毕节城区及各县优秀艺术人才,建设“毕节市文化馆社会艺术师资库”,聘请省市相关专家担任艺术指导,扩大艺术志愿者队伍,使学员能跟拔尖艺术家、教授面对面学习、交流。 1、 聘请省市知名艺术家指导。 2、 聘请毕节大中专院校、毕节各中小学艺术教师执教。 3、 吸收社会各知名培训机构优秀师资。 4、 毕节市文化馆内部师资配合教学。 (三)、补贴办法: 1、在市文化馆和各免费培训网点培训,集体课每课时补贴外聘老师100元,按季度结算。 2、各合作培训网点,由各培训机构如实提供学员花名册、培训图片等资料,集体课每课时补贴培训机构100元、按季度结算。 3、省市专家及特殊情况培训,按临时协议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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